希望各位开大货车的司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一路平安哟!
大型货车因其体形较大,司机视觉盲区多,
如果再加上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危及他人生命安全,存在着巨大隐患。
大货车超载到底有多可怕?
▼
但是!!
就是有些司机为了谋取利益,怀着侥幸心理,
7月3日晚,一名货车驾驶员驾驶拖头严重超载,面对交警查处之时还妄想逃跑,
竟然还是准驾车型不符。
交警部门开展夜查统一行动▲
7月3日晚,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治污治超组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和部署,在塘步陶瓷厂路段开展治超专项行动。就在交警巡逻之时,一辆赣CXXXXX的拖头驶入交警视线,根据车轮和货物特征,交警判定该车严重超载,随即交警引导车辆停下进行检查。
车辆停下之际,司机突然下车,跑到车辆后面试图躲避,随即交警立即跑上去拦截司机,并示意司机提供驾驶证和行驶证进行检查。该名司机仅提供了行驶证,未能提供有效的驾驶证,并支支吾吾。
交警察觉司机驾驶证必有问题,随即立即让货车过磅,并让驾驶员提供身份证号码联网公安网查询此人。令交警惊讶的是,这辆核载车货总质量为49吨的拖头竟然核载后车货总质量为吨,是一辆典型的“百吨王”,更让民警震惊的是,司机的准驾车型竟然是B2。
经过取证,驾驶员黄某益,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1款“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以上”的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实施记6分,罚款元的处罚。同时,黄某益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款“驾驶其他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实施记12分,罚款元的处罚,车辆被依法暂扣,司机也将面临被降级的处罚。
蜀黍再次提醒广大交通交通参与者
梧州公安交警部门的整治行动将持续进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自觉守法出行、文明出行!
内容来源:广西梧州交警
编辑:藤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