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定要提高火灾防范知识啊!
事件回顾:12月8日
挂榜岭附近山头发生火灾
12月8日18:07分,藤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室接到转来的火警报告:与藤县挂榜岭东面相连的附近山坡发生火灾!!火警就是命令!
接报后,藤县应急管理局立即组织20名森林专业扑火队员赶赴火灾地点进行灭火扑救。应急管理局的正、副局长也随队到火灾现场坐镇指挥。到19:27分他们就把火灾现场的所有明火扑灭!
这次火灾,从接报到出警到扑灭山火,用时一小时二十分!过火面积30多亩。也幸好扑火队员的及时扑救,没有造成人员和更大的财物损失,没有殃及我们刚刚才建成的挂榜公园!在这里,我们要为藤县应急管理局快速有效的组织,灭火队员的英勇和辛劳点一个大大的赞!他们是当之无愧的最美“逆行者”!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目前久旱不雨,风干物燥!
森林火险等级非常高,
森林防火要时时敲响警钟~
最近,
藤县人民政府已出台了林区禁火令!!
命令:
任何单位和个人,
在禁火期限内、禁火区域内,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如有违反,将按《森林防火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定要提高火灾防范意识,趁早预防,消除火患!下面的通告内容请大家牢记《藤县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禁火的通告》摘录如下:
一、禁火时间
从年12月8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
二、禁火区
全县区域范围内所有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米范围内为禁火区域。
三、在森林禁火期限内、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炼山造林、烧灰积肥、烧田边草、地边草、烧禾秆等;
(二)烧蜂驱兽、熏蛇鼠;
(三)在林地内野炊、烧烤、烧火取暖和乱丢烟头、火种;
(四)上坟烧纸钱、焚香点烛;
(五)燃放烟花爆竹;
(六)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物品进入林区。
四、强化禁火区域责任落实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外用火要及时制止并举报,不得包庇,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报告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当地人民政府。
森林火警,
森林公安报警。
最后我们还要大声的提醒一下:
大家都要记住啦!!
大家都要记住啦!!
大家都要记住啦!!
在禁火时间内
在禁火区内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不论身在何时何地
消防安全意识都需要时刻保持
防患于未然,不可掉以轻心!
资料来源:藤县应急局、藤政通25号文件《藤县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禁火的通告》
图文编辑:藤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