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有54个县等级最高,知县若是干得好,

乾隆十七年,正逢三年一次的大计考核,江苏省有三位知县被举为“卓异”。巡抚庄有恭具折呈送吏部,不久吏部的批文下来了:武进知县张采升任知州,句容知县何广生调任长清知县,睢宁知县李庆云调任合肥知县。

同样是“卓异”,为何只有一个知县被提拔为知州,其他两个仅仅是调任呢?

御史特意查了一下,此三人皆为进士出身,且资历相差也不大。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根源就出在他们所任职的县,通俗地讲就是县的等级问题。

清代各县的等级划分。

历朝历代县的等级都不一样,秦汉时期以人口多寡将县分为两等,一万户以上的置县令(秩一千石至六百石),万户以下的置县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

唐代将县分为八等,宋代分为七等。明代时规定税粮十万石以上的为“大县”,六万石以上的为“中县”,三万石以下的为“小县”。

清初时期,各县等级沿袭了明代的制度。顺治晚年,朝廷认为以赋税多寡来划分县的等级存在诸多弊端,从而改定标准,以政务繁简将各县分为简、中、要、最要四等。

到了雍正时期,制度进一步规范,以“冲、繁、疲、难”四字要诀,确立了县的分等制度,此后形成定制。

所谓的“冲”是指交通要地,“繁”即政务纷繁,“疲”即税赋多有拖欠,“难”即民风刁悍、命盗案多。

吏部根据这一标准,将各县知县的“缺”进行了更定,分为四字最要缺、三字要缺、两字中缺、一字或无字简缺。

按照《大清会典》之记载,四字最要缺、三字要缺的知县任命属于“题缺”、“调缺”,即由地方督抚保举请旨;两字中缺与简缺属于“选缺”,由吏部题名任免。

哪些县属于四字最要缺?

清代四字最要缺的县总体数量并不多,具体如下:

顺天府:大兴县、宛平县;

奉天府:承德县、锦县、宁远县;

直隶:清宛县、献县、天津县、静海县、青县;

江苏:吴县、元和县、武进县、阳湖县、丹徒县、丹阳县、山阳县、江都县、甘泉县;

安徽:灵璧县;

山东:长清县、泰安县、藤县、阳谷县、恩县;

陕西:长安县、咸宁县;

甘肃:皋兰县、宁夏县、宁朔县、西宁县、武威县、平番县;

浙江:平湖县;

福建:闽县、候官县、福清县、晋江县、同安县、龙溪县;

江西:上饶县、玉山县、卢陵县;

湖北:汉阳县、孝感县、江陵县;

湖南:衡阳县、巴陵县、武陵县;

广东:南海县、番禺县、高要县;

广西:宣化县;

云南:昆明县。

全国总共54个,其中山西、河南、贵州等省无。

县的等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浙江石门县在雍正朝时属于“冲、繁、难”要缺,乾隆十三年被改为“冲、繁”两字中缺;

再如福建莆田县,原本属于“冲、繁”两字中缺,光绪年间闽浙总督何璟、巡抚张兆栋奏请改为“冲、繁、疲、难”四字最要缺,理由是社会地理环境发生了变化。

不同“缺”知县的任职资格。

按照吏部的规定,第一次被委任为知县的,按例出任无字简缺或一字简缺。这类人包括新科进士外放知县、举人大挑选任知县、县丞升任知县等等。

如果在简缺知县任上政绩突出,在三年大计中评为“卓异”,那么就可以调任两字中缺或三字要缺知县;再干得好,便可调任四字最要缺知县。

所以说清代的知县升迁十分困难,得要按部就班进行提拔,很少有简缺知县直接升任知州的。

正如开篇提到的三位知县,武进县属于四字最要缺,故而获得卓异后便可升任知州;句容知县因是两字中缺,只能调任四字最要缺的长清知县;而睢宁县属于无字简缺,只能调任两字中缺合肥知县。

但也不绝对,如果是翰林出身的知县情况就不同了。这一类人通常是被朝廷下放各省历练的,无非就是走个过场。让他们在知县、知州、知府的任上积累经验,任期到了不是提拔为省级大员,就是调至京城担任京卿。

县的等级也是各省督抚与吏部争权夺利的焦点,前面说了凡是四字最要缺和三字要缺属于“题补缺”、“调补缺”,此类知县的任用权在督抚手里;而二字中缺和简缺属于“选缺”,归吏部选任。

督抚为了争得这个人事权,往往会将一些简缺知县升格为要缺。但从历朝的情况来看,皇帝一般不会轻易点头,而是会权衡利弊,保持督抚与吏部的平衡。

晚清时期,朝廷的人事权下移,维系二百多年的县等制度名存实亡,地方实力派督抚深度参与朝政,别说是知县,就是知府、道员一级的,凡有保举几乎无不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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