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丨广西处理一批违纪违法领导干部,涉及

近期

广西一批领导干部

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私车公养、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被通报

南宁市

通报3起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典型案例

1、横县镇龙乡合源村党支部书记黄家庆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和索要钱款问题。年至年期间,在村委会自行实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黄家庆组织召开村干部、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用实施专项扶贫项目的建设经费给参与具体工作的村干部发放误工费。两年间村委会共用专项扶贫项目建设经费发放村干部误工费元,其中黄家庆本人领取元。年,黄家庆在协助乡政府开展本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以收取误工费、交通费、照相费等为由,先后向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7户农户每户收取元共计元,用于个人开支。年11月,黄家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宾阳县新桥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廖宁违规使用扶贫项目资金问题。年,新桥镇党委、政府委派廖宁负责监督指导民范村委开展扶贫项目建设工作,廖宁以担心村干部对扶贫资金管理不善为由,未经请示报告镇领导,擅自授意村委干部磨某明将财政部门拨付到村委账户的扶贫资金41.7万元转入廖宁个人银行帐户,主要用于民范村委“农家乐”项目建设和“电子厂”设备项目采购开支。另外,廖宁授意项目承包人何某提将下拨给村委的扶贫项目资金分两次汇入其个人账户共59万元,由其采购物资和支付其他建设费用,从中获取差价。截至年10月,“农家乐”项目实际投入资金31万元,建成简易结构房屋一栋约平方米,烧烤区场地平整约平方米,项目未正式投入经营。民范“电子厂”项目投资25万元,年3月建成至年10月生产经营效益不佳,未能起到产业示范作用,此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年10月,廖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上林县西燕镇东敢村“两委”干部私分挂点帮扶单位扶持资金问题。年3月至年1月,东敢村挂点帮扶单位先后给予该村扶持资金共计元,该村委将其中元用于本村景区建设、群众危房改造、文化设施建设、清洁乡村工作等开支,结余元由村干部黄德学现金保管。年1月,村“两委”全体干部黄汉识、黄菊花、李德记、雷胜西、黄德学、雷桂丰、李坚裕、卢益波共8人讨论决定将该结余资金以给村“两委”干部及包村镇干部发放补助的名义进行分发。年4月,黄汉识等人已全部退出违纪所得。年9月,黄汉识、黄菊花、李德记、雷胜西、黄德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雷桂丰、李坚裕、卢益波在全县范围内被通报批评。

柳州市

通报4起私车公养典型案例

1、柳州市科技馆馆长赖玉杰、办公室主任赖欢欢、工作人员龙锴,科协科普部部长杨挺、办公室财务屠云霜私车公养等问题。年至年,龙锴利用负责单位车辆维修的工作便利,采取加大维修费用的方式多次套取现金共计.3元,其中元用于处理单位公务车违章罚款和购买驾驶员记分,剩余.3元被龙锴占为己用;年至年,龙锴利用职务便利,用公款支付其亲戚的私家车的修理费和朋友私家车加油,费用共计.21元。年至年,赖玉杰、赖欢欢、杨挺、屠云霜利用职务影响力,通过龙锴用公款支付他们的私家车的修理费、保养费、加油费及违章罚款等共计元,其中赖玉杰元,赖欢欢元,杨挺元,屠云霜元。龙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分,赖玉杰、赖欢欢、杨挺、屠云霜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上缴。

2、融水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杨联松私车公养问题。年至年期间,杨联松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本人或者他人私家车加油29次,费用共计.11元。杨联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上缴国库。

3、鹿寨县财政局社会保障股副股长闭向军私车公养问题。年至年,闭向军在鹿寨县食药监局和财政局工作期间,将鹿寨县食药监局的单位公务油卡据为己有,调整至财政局工作后,仍继续占有并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用于私家车加油,费用共计.98元。闭向军受到记大过处分,违纪款上缴国库。

4、鱼峰区雒容镇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站原站长林志锋私车公养问题。年至年,林志锋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本人及同学、亲戚私家车加油,共计.05元。林志锋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由科员降为办事员,违纪款上缴国库。

梧州市

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藤县园林管理所职工谢锋文私车公养问题。年国庆假期期间,谢锋文利用担任驾驶员的工作便利,私自使用藤县园林管理所的公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元人民币。年1月,谢锋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

2、长洲区倒水镇路垌村4名村干部违规发放补贴问题。年5月,时任村支书黎金文、村副支书莫科杰、村委副主任李观金及村委委员黎振汉四人私自使用元村集体资金违规发放补贴。其中,黎金文分得元,莫科杰分得元,李观金分得2元,黎振汉分得2元。年9月至12月间,黎金文、莫科杰、李观金、黎振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述四人的违纪所得款予以追缴。

钦州市

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灵山县烟墩镇妙庄村委会原文书宁达海违规为亲戚办理残疾人自主创业项目扶持资金问题。年5月,宁达海在协助烟墩镇残联实施残疾人自主创业项目过程中,明知其亲戚劳某某没有种养项目,仍将自己养殖的鱼塘作为劳某某的创业项目进行申报,致使劳某某违规领取残疾人自主创业项目扶持资金元。年11月,宁达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劳某某违规所得收缴上缴。

2、浦北县官垌镇甜竹村委会文书宾贤泔在开展农村低保和危房改造补助工作中收受他人钱款问题。年至年,宾贤泔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低保和危房改造工作中,以收取社会抚养费的名义,收取低保户宾某礼和危改户宾某东共计元,未按规定上缴计划生育部门,而是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年11月,宾贤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退还群众。

3、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那芳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光球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问题。年,陈光球在协助板城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明知自己的家庭不符合危改条件,仍以其妻子作为户主及申请人,虚增家庭人口数申请危房改造指标并获得危改补助金17元。年12月,陈光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河池市

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河池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年至年,该单位在没有相关政策文件依据的情况下,违规给单位职工发放精神文明奖、高温补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超额收费提成奖励、环卫工人节节日慰问金等共计.2元,其中主任蓝孟伟领得元,副主任韦伶领得元,副主任刘敏领得元。年11月,蓝孟伟、韦伶和刘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金城江区投资促进局违规重复报销差旅费问题。年至年期间,该单位未安排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个别干部职工存在不按文件规定报销差旅费问题,累计多报重报差旅费2.59万元。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韦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年1月,韦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收缴。

3、宜州区三岔镇农机管理站站长韦丽艳、管理员曾勇违规使用公款支付个人房租问题。年12月,韦丽艳、曾勇二人未将0元镇农机管理站房屋出租租金上缴财政专户,违规用于支付个人房租。年1月,韦丽艳、曾勇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使用资金予以收缴。

4、南丹县八圩供电所所长黄平违规公车私用问题。年8月5日(星期天),黄平违规驾驶单位公车到金城江区办理私事,并因逆向违停被罚款元。年10月,黄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卫生院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该卫生院借开展党支部活动的名义,分别于年7月、年7月组织职工到百色大王岭景区及防城港、东兴等地旅游,违规用公款支付旅游费用1.万元。年11月至年5月,该院通过收入不入账、虚列聘用人员工资等方式套取公款进行账外管理,其中用于发放职工福利.5元。年11月,卫生院原院长杨靖受到留党察看、撤职处分,由专技八级降为十级;党支部书记韦绍德、副院长黄剑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院长莫胜红受到撤职处分,由专技八级降为十级;副院长周玉金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党支部支委委员韦莹、李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会计杨丽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出纳黄秋菊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技术工四级降为技术工五级。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贵港市

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平南县马练乡供销社理事会主任欧荣武违规公款购买特产送礼、平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陈雄奎违规收受特产等问题。年至年春节前,欧荣武在担任马练乡供销社理事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用公款购买野生香菇、野生木耳等作为春节礼品送给平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陈雄奎等人,其中陈雄奎收受礼品折合价值元。年至年期间,陈雄奎多次授意欧荣武在马练乡供销社理事会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餐费元;此外,陈雄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12月,陈雄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记过处分,欧荣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南宁市纪委监委、柳州市纪委监委、梧州市纪委监委、钦州市纪委监委、河池市纪委监委、贵港市纪委监委

编辑|覃燕燕

责编|唐莉莉

值班主任|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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