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年中小学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年秋季学期城区三所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
招生事宜
1、城区小学指的是凤仪小学、凤仪镇学校、河西小学三所学校。2、按照《茂县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茂府办发()58号)划定的招生范围(学区)进行招生,学区划分如下:
凤仪小学学区:岷江河以东同心幼儿园以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及静州村、禹乡村、顺城村。河西小学学区:岷江河以西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水西村、坪头村、甘清村。风仪镇学校学区:岷江河以东同心幼儿园以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及前进村、南桥村、龙洞村、回龙村、南庄村、蓝店坡村。3、按学区招收后,剩余学位招收非学区异地就读适龄儿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住房或工作随迁人员子女、外来经商人员子女等。
二、
招收对象年龄要求
招收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含31日)的适龄儿童。
三、
招生计划
凤仪小学计划招收7个班,凤仪镇学校计划招收7个班,河西小学计划招收5个班。
四、
招生程序
(一)年8月16日上午9点到下午4点,属三所学校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到同心幼儿园预登记。
(二)年8月18日上午9点到下午4点,非三所学校学区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同心幼儿园预登记。
(三)年8月21日,对非三所学校学区、但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张榜公布就读学校。
五、
新生就读
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一)所有新生报名均需出示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学校审核原件并收取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将户主页和适龄儿童所在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
(二)住房随迁的还需出示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村、镇固定建筑证明。
(三)进城务工的还需出示居住证(或租、住房证明)、户籍所在乡镇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劳动务工合同等。(四)工作随迁的还需有监护人工作证明。(五)外来经商的还需有居住证(或租、住房证明)、营业执照等。
六、
招生工作纪律要求
(一)各学校全面实施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家长或监护人须认真准备相关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旦发现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可能影响新生入学。
茂县教育局
.08.10
内容来源:茂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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