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5日发布消息,年4月4日0-24时,广西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百色市靖西市)。此前报道最新:广西新增2例本土确诊!两地急寻阳性次密接人员!钦州解封,复工复课时间已定→
●百色市确诊病例1、2:住靖西市岳圩镇怀光村弄怀屯。
南宁宾阳疾控急寻次密接人员
紧急提醒
宾阳县疾控中心流调发现外市1名密接人员在我县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3月28日
19:10从黎塘火车站乘坐三轮车到黎塘汽车站(现金支付,三轮车司机男性,50多岁,戴口罩),约20:00到达车站对面旅社住宿。三轮车上有一名同乘人员。(男,50~55岁,戴口罩)
3月29日
6:40乘坐桂AAZ班车,从黎塘前往横州市。该车行驶途中共有10多位乘客,均未扫码上车。涉及乘客的信息为:
1.黎塘汽车站对面加油站上车1人,到达横州市;
2.黎塘转盘红绿灯附近上车1人,该乘客在横州市莲州路口下车,前往当地交警部门办事;
3.甘棠镇行驶路线上车3人,在横州市石塘镇下车;
4.横州市石塘镇上车2人,到达横州市区。
5.黎塘至横州市途中上车其他人员3人。
请以上涉及人员看到信息后,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和所属单位报告。本人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同居室人员按重点人员居家健康监测3天+2次核酸检测,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进一步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社交距离,进出公共场所自觉扫码。
宾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4月5日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疫情当前
全区群众众志成城,齐心阻击疫情
然而就在这关键时刻
却有人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较大风险
藤县:男子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被处罚
年4月4日,梧州市藤县公安局收到协查函,函称:藤县东荣镇黄某某于4月2日在广东做代驾时搭乘的一名乘客为确诊病例,黄某某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
经东荣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人员核查,黄某某自述是在广东做代驾,并于4月3日11时自驾车(车牌号粤A9***Y)从广州番禺区(同车人员3人)回藤,于4月3日18时左右回到藤县。
到藤后,在未向当地社区(村委)报备,也没有主动就近进行核酸采样的情况下,黄某某私自到了藤县藤州镇、太平镇、东荣镇等地,并在东荣镇村中祭祖。黄某某的活动轨迹造成其在藤县藤州镇河西的家所在楼栋及东荣镇老家所在村需进行全员核酸的后果。
鉴于上述事实,黄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藤县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目前,黄某某已被送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一对夫妇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强制集中隔离!
林某某、陈某某于3月24日上午自贵港市平南县镇隆镇廖村到藤县陶瓷园区综合市场某陶瓷店工作,二人为夫妻,该店铺老板。3月24日平南县有2例输入确诊病例,根据桂新冠防指办〔〕51号文件要求,需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纳入管理后第1、4、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4、7天)。
3月24日下午,网格员排查到此2人来自平南,马上电话联系告知2人相关疫情防控要求。3月25日上午,网格员上门核查,并让林某某签订了告知书和承诺书,林某某、陈某某2人亦当场表示同意居家隔离。
3月26日,网格员巡查发现,这二人没有执行居家隔离疫情防控规定,而是正常开店做生意,且店内有亲戚朋友串门。网格员对其进行劝导,没有取得效果,随后由公安干警上门协调,但二人依然不服从管理,不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将此二人强制集中隔离。
3月27日中午12:40分左右,林某某、陈某某两人被县转运组接去集中隔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请大家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来源:健康八桂、宾阳疾控、藤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