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厚植为民情怀,传递检察温情

8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印发检察机关办案部门主动发现移送办理司法救助线索典型案例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检察院和自治区检察院联合救助的蒙某杨等五人国家司法救助案被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印发,供全国检察机关办案时参考借鉴。近年来,梧州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多措并举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提质增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邀请20位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代表现场观摩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

01

公开听证

实现“1+12”的办案成效

梧州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案件公开听证工作,并推动该项工作向常态化发展。对于重大、复杂的司法救助案件,积极采用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听取听证员对是否应当予以救助以及救助金额等问题发表的意见,以增强办案透明度,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提升救助质效。年至今,梧州市检察机关共对54件司法救助案件举行公开听证,让群众近距离感受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

全国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现场会现场观摩市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检察院联合举办的蒙某某五姐弟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

年9月11日,全国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现场会在梧州召开,现场观摩了市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检察院联合举办的蒙某某五姐弟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全国人大代表、最高检及各省份与会人员对我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效果,以及运用智慧检务技术进行视频回访等给予充分肯定。

年6月,梧州市检察机关邀请20位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代表现场观摩一起由自治区、梧州市、藤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动的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现场,办案检察官向听证员们介绍了承办意见,听证员就检察机关拟对黎某连开展司法救助是否适当进行发问、评议及讨论,提出意见,最终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件启动司法救助。

“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使我感受到了司法温情,我很感动。而且检察院将办案过程公开,让老百姓看得见,这种办案形式非常好。”自治区人大代表朱顺林在观摩后称赞道。

02

多级救助实现“1+1+13”的最大化效果

在办理司法救助的过程中,检察机关考虑到本地的司法救助经费有限,一级救助不足以解决救助申请人的实际困难,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检察院,提请进行联合救助。建立多级联动救助机制,拓展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努力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年以来,梧州市检察机关联合上级检察机关共办理19件多级司法救助案件。

自治区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麻玉芬、蓝小芸,梧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卢军等对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联合司法救助

年11月,自治区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麻玉芬、蓝小芸,梧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卢军,藤县县委政法委书记莫德锦、藤县检察院检察长何凯兵等一行一同来到藤县天平镇,对一起刑事案件被害家庭进行联合司法救助。

该案被害人系未成年人,因发生交通事故曾昏迷三个月,加害方赔偿的金额不足以支付必要的治疗费用。由于所需救助金额较大,梧州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承办人员审查案件后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检察院。在实地调查了解被害人获得赔偿的情况、家庭生活状况及医疗情况后,自治区检察院决定对被害家庭启动多级联合救助,加大救助力度,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他们手中,让年幼的被害人不因家庭经济原因而延误治疗,给困境中的家庭带去“法治之光”,帮助其家庭渡过难关,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03

长期回访实现“1+∞”的司法延续性

“一次救助,长期帮扶”是梧州市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一直以来的宗旨,建立“枫桥连心”常态性回访机制将检察关爱延续,在每年的中秋节、春节以及六一、七一、八一等特殊日子,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相关协作单位与机构,共同对被救助对象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回访,视具体情况提供后续帮助,确保救助帮扶的长效性。年至今,梧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枫桥连心”回访活动,共回访21户51人,对司法救助对象在救助后的生活、工作和学习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仍有困难的寻求多方力量给予帮助。

回访救助对象小蒙并为其过生日

“敬爱的自治区检察院、梧州市检察院叔叔阿姨们,近期以来,你们一直给予我们五姐弟很多帮助,还陪我度过了15周岁生日,中秋国庆双节时给我们家送来了米、油等慰问品。我会努力学习,不辜负各位叔叔阿姨对我的期望,我将牢记党和各位叔叔阿姨对我的帮助,带着这份感激继续前进。我也会教育好我的弟弟妹妹,让他们日后能成长为有用之材,报效祖国和社会。对你们的感激不只是只言片语。日后我会用行动去证明……谢谢你们,有你们真好!”年11月,检察机关收到了救助对象小蒙寄来的感谢信。

梧州市检察机关在办理蒙某杨等五人国家司法救助案后,多次开展回访活动,到其学校和家庭深入调查了解救助后的生活学习情况,除了解决他们生活实际问题,还及时给予他们心灵上的关怀,让他们走出事故的阴霾,在法治的蓝天下茁壮成长,让司法温情成为熬出暖人心肺的“心灵鸡汤”。

04

多元帮扶实现“1+N”的强大合力

全国人大代表朱惠英(左三)在回访活动中询问救助对象近况

“梧州检察机关在推动司法救助工作方面有很多创新的举措,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1+N”救助模式,值得全区乃至全国推广。”全国人大代表、最高检特约监督员朱惠英在回访活动中对梧州市检察机关建立的帮扶机制给予高度肯定。

梧州市检察机关践行“1+N”(“1”即检察机关,“N”即民政+扶贫+妇联+残联+共青团+镇政府+爱心企业等)联合救助帮扶机制,分别与梧州市扶贫办、市妇联、市教育局等制定了《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跟踪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办法(试行)》《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根据救助对象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帮助救助对象协调解决就业、入学、心理辅导等问题等,形成救助帮扶的强大合力。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25件案件的救助对象开展了多元化救助,占救助总数24.3%。

司法救助是“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中“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党和政府关爱”的民心工程,梧州市检察机关不仅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更加强化服务社会大局的纽带作用,拓宽救助资源渠道,联动各界力量,形成一张强大坚韧的救助保护网,切实提升社会安全感、群众满意度,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END-来源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文字

李孔平桂良编辑

崔瀚文王红蕾审核

田骁投稿邮箱

qq.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pz/3753.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