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查处一起违规调运生猪案件,108头生

加强监管!

6月15日,藤县查处一起违规调运生猪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跨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明字〔〕33号)的规定,对违规调运的头生猪实施无害化处理,对涉案当事人陈祥某、陈良某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无害化处理

6月15日上午,藤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在藤县北高速收费站设立的生猪调运监管临时检查站对进出收费站的运输生猪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生猪运输车辆的生猪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藤县农业农村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该批违规调运的头生猪来源于钦州市灵山县,准备运往我县太平镇,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经消毒,没有加挂耳标。生猪由货主在散养户买进,承运的陈祥某、陈良某在灵山县的一处路边装载启运前往目的地。6月15日上午,运猪车在藤县北高速收费站出口被拦截。

早在今年4月份,藤县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就发布过关于暂停梧州辖区外生猪及生猪产品调入我县的通知,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

4月12日,藤县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发布通知,鉴于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降低养殖环节输入性风险,确保我县生猪生产安全,根据防疫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暂停梧州辖区外生猪及其产品调入我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措施。

(一)从年4月14日起,暂停梧州辖区外商品肉猪及生猪产品(含冷冻)调入我县,外地商品肉猪禁止进入我县屠宰场宰杀;对符合调运条件的种猪和商品仔猪,凭原产地猪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检疫合格证明和官方认可的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阴性检测报告方可调入。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畜牧兽医、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做到每台运猪车必查,每单违规调运必处置,严防外地生猪及产品违规调入我县。

二、暂停调入期间,对违规调入我县的生猪及其产品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并按照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同有关业务部门将此通知告知辖区内所有生猪养殖产(户)、屠商、屠宰场(点)、经销商、餐饮企业负者人等,并在公共窗口广泛宣传。

四、关于何时恢复正常调运,届时另行通知。

大家都记住了吗?而且这批违规调运的生猪还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经消毒,没有加挂耳标。也敢顶风作案违规调运生猪,是要受罚的!

内容来源:藤县网络电视、腾飞塘步

编辑:藤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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