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新庆镇高速路口查处一起违规调运生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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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藤县又查处了一起违规调运生猪案件!

7月8日,在藤县新庆镇高速收费站设立的生猪调运监管临时检查站的值班人员检查发现一辆装载有未佩戴耳标的生猪的车辆,藤县农业农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查处。

经询问货主及车主潘某某,得知该批生猪共42头,共重约市斤,是潘某某从桂林市全州县咸水镇的农户手中,按照每市斤不到4元钱的价格收购得来,计划运到玉林市容县进行屠宰。而且,该批生猪未佩戴耳标,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输的车辆也没有进行运输生猪车辆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藤县农业农村局将查扣违规调运的42头生猪全部作无害化处理,并对潘某某进行立案查处。

违规调运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4月12日,藤县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发布通知,鉴于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降低养殖环节输入性风险,确保我县生猪生产安全,根据防疫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暂停梧州辖区外生猪及其产品调入我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措施。

(一)从年4月14日起,暂停梧州辖区外商品肉猪及生猪产品(含冷冻)调入我县,外地商品肉猪禁止进入我县屠宰场宰杀;对符合调运条件的种猪和商品仔猪,凭原产地猪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检疫合格证明和官方认可的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阴性检测报告方可调入。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畜牧兽医、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做到每台运猪车必查,每单违规调运必处置,严防外地生猪及产品违规调入我县。

二、暂停调入期间,对违规调入我县的生猪及其产品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并按照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同有关业务部门将此通知告知辖区内所有生猪养殖产(户)、屠商、屠宰场(点)、经销商、餐饮企业负者人等,并在公共窗口广泛宣传。

四、关于何时恢复正常调运,届时另行通知。

内容来源:今日藤县

编辑:藤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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