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1月28日,广西自治区纪委通报四起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典型案例。
1、藤县人民政府原县长覃仕平以赌会友搞权钱交易问题。年至年期间,覃仕平经常与私营企业主黄某某等人在某会所打麻将赌博,每次输赢在元至元不等。为了照顾赌友黄某某,覃仕平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中标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先后4次收受其好处费共计万元。覃仕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犯罪问题。覃仕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北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铁山港大队原大队长李春宁充当赌场“保护伞”和参与赌博等问题。年至年期间,李春宁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开设赌场提供保护,收受和索取好处费共计39.24万元。年至年,李春宁多次在北海市海城区某酒庄参与赌博。年至年,李春宁向某赌博网站充值笔共计万余元进行网络赌博。李春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犯受贿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3、百色市供销社财审科原副科长陆祁佳挪用公款用于网络赌博问题。年11月至年4月期间,陆祁佳经他人介绍参与网络赌博。在赌输个人钱财后仍不知悔改,年3月至4月,陆祁佳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0次从单位基本账户和基建账户挪用公款共计万余元,转移到个人银行账户用于网络赌博,至案发时尚有84.9万余元未归还。陆祁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4、马山县公安局永州派出所原四级警长黄海波参与赌博等问题。年1月至3月,黄海波先后多次在马山县城某茶馆与他人打麻将赌博,结算以代金券记账、